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: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在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,为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防止院内交叉感染,最大限度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,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请各位患者、陪护及其开车进院司机等所有来院人员,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、云南健康码查验工作;使用非智能手机,无法提供云南健康码的,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预检分诊进行登记,经查验后方可入院。
二、请主动报告有无发热、乏力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临床症状,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、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。
三、若体温超过37.3℃,具有境外旅居史、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、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,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,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。
四、目前医院暂时未开通预约诊疗项目,故现场挂号、候诊、缴费、检查、取药等候时,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排队,全程正确佩戴口罩。
五、就诊时严格执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诊室。
六、做好个人防护,咳嗽、喷嚏时,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,加强手卫生,避免触摸周围环境,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或洗手。
七、疫情期间医院全面禁止住院患者探视。鼓励通过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探视。
八、医院原则上不设陪护,如确需陪护,严格执行“一床一陪护”。陪护人员要固定,须持有我院陪护证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方可进行陪护。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陪护人员更换时必须提供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九、需进入住院楼的人员须主动出示住院证、检查单、治疗单、住院患者手腕带、陪护证,经核查后方可进入病区。
十、为避免交叉感染,患者和陪护不得随意离开病房。禁止串访其他病房或聚集聊天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自觉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祝您早日康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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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18日